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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強化教職員工生對於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觀念,惠請依 「市府112年度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暨居家訪視宣導細 部執行計畫」辦理相關宣導事宜

一、依據市府消防局112年10月25日北市消預字第1123043256號函辦理。
二、冬季將至,請貴機關學校(園所)依旨揭計畫落實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宜,並於12月至翌年2月等氣溫較低之月份加強權管學校游泳池淋浴間、廚房瓦斯適用狀況;另對教職員工生加強居家住宅、餐廳、旅館、健身中心、游泳池、三溫暖、浴室等使用燃氣熱水器或鍋爐之公共場所一氧化碳安全觀念建立;並請持續運用學校防災教育資訊網、平面媒體、跑馬燈、導師家長聯繫群組等多元方式加強宣導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生命安全。
三、旨案請於112年12月29日(星期五)下班前,將宣導成果以附件2免備文(含ODT或WORD檔及權責長官簽核後掃描之PDF檔)回傳本局承辦人彙辦。
四、另請本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上學校(含臺北市立大學)於辦理賃居生居家訪視時,參照旨案計畫辦理一氧化碳防範宣導工作。
五、幼兒園(含以下)以對教職員工及家長宣導為主。
六、協請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轉知相關機構辦理,亦可統一由貴中心承辦人彙整成果後,以1份成果表代表相關單位報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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