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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宣導112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訊息, 請惠允協助於貴校電子字幕機及網站上登載如說明二、三 之稅務訊息,以周知市民

(一)標題:112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起開徵
(二)內容:112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12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。納稅人可利用行動裝置下載行動支付APP,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線上繳稅,或至銀行、便利超商,或以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、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多元方式繳納稅款;敬請如期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,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萬華分處關心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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