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各級學校114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1份
二、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,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;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三、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。
四、另請各校寒假期間辦理2天1夜以上之戶外活動,應通報學校相關業管單位,並協助至教育部「校安中心網頁」,填報「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」,俾利掌握學生戶外活動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