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局「114年度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績效卓越學校獎勵辦法」1份(如附件),請貴校踴躍參與
二、感謝貴校參與和支持「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」,積極向學童家長宣導「規律視力檢查」之重要性。根據教育部公布之數據顯示,臺北市國小學童視力不良率113學年度為44.96%,略低於112學年度45.02%,惟高於全國平均(44.83%)0.13個百分點,學童視力保健仍需持續努力。
三、為鼓勵學校持續運用多元管道,向學童家長宣導「規律視力檢查」之重要性、推廣「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」,提醒家長帶孩子完成1年1次免費專業視力檢查,本局訂定旨揭獎勵辦法,摘述如下:(一)實施對象:臺北市公私立國小學校。 (二)執行方式:
1、114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期間,國小學童完成「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」專業視力檢查之比率,即「114年完成專業視力檢查之國小學童人數/該校114年學童總人數*100%」。
2、考量學校規模不同,依照學生數,分為「大校」(學生數951人以上)、「中校」(學生數501人以上、950人以下)及「小校」(學生數500人以下)三組。每組學校各取前6名頒發「獎勵金」,第1名新臺幣(以下同)6,600元整、第2名6,000元整、第3名5,500元整、第4名4,600元整、第5名4,000元整及第6名3,600元整。(三)獲獎公布及領獎:將由本局另行函文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