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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光仁國小輔導室家長志工服務守則】

一、 服務宗旨

為結合家長與社區資源,協助學校推動輔導與教育工作,建立溫馨祥和之校園文化,特訂定本服務守則。

二、 服務態度與規範

  1. 關愛尊重:以關懷、耐心與同理心對待每一位學生,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與多元背景。

  2. 遵守紀律:服務期間請準時出勤、配戴志工識別證,如因故無法出勤,請提前向各組組長或輔導室請假。

  3. 保密原則:於服務過程中所知悉之學生個人資料、家庭背景及輔導紀錄,應嚴守保密義務,不得私自對外透露或討論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
  4. 配合指導:服務時請遵循學校相關法規及老師之指導,不干預學校行政與教學決策。

  5. 校園安全:嚴格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,服務時間結束後不於校內擅自逗留或進入非授權區域。

  6. 利益迴避志工服務屬於無給職公益性質,服務期間不得從事商業推銷、政治宣傳或宗教傳播活動。

三、 志工權利與福利

  1. 專業培訓:得優先參加學校辦理之志工研習、親職講座與成長課程。

  2. 安全保障由學校統一辦理志工團體意外傷害保險。

  3. 表揚獎勵:服務表現優良者,由學校於期末或公開場合頒發感謝狀表揚。

四、 本守則經輔導室陳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