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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臺北市115年度教育關懷獎」,請導師推薦符合的學生,參加評選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教育關懷獎評選表揚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落實關懷弱勢精神,提升學生學習動力及信心,本局特辦理臺北市教育關懷獎,表揚不畏艱難、突破逆境之學生,藉其感人事蹟,以為學習典範,鼓勵學生向上奮進。
三、本活動辦理方式摘錄如下(詳閱實施計畫)
(一)實施對象:就讀本市轄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學學生。
(二)推薦條件:學生雖處逆境,仍能不畏艱難、突破逆境、勤奮向學、品行優良,有具體感人事蹟,足堪表率(例如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、原住民學生、新住民學生、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學生)。
(三)學校推薦:
1、各校成立推薦小組,進行評選,小組成員包含校內行政代表、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等,其組成人數、作業方式,由各校定之。
2、評審標準可參酌學生是否具有利他、服務、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辦理,各校推薦名額以1名為限(若學校含進修部及補校,或完全中學,每間仍以推薦一名為原則)。

請各班導師於115年9月11日(五)前,將您要推薦的學生,填寫完成實施計畫附件一、附件二,並繳回輔導室特教組。以利學校完成審查,預期不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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