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教育部修訂「校園及部屬場館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指引」1份,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13673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實施迄今已滿兩年,經檢視現行指引之執行情形,爰針對部分內容文字予以修訂,使指引更明確,以利各級學校及部屬場館落實相關措施。
三、檢附「校園及部屬場館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指引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供參。